
赵晓答问“天父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一个无辜圣洁的大儿子呢?”
MT 姐妹:
@赵晓(新) 老师好!
复活节刚过,给我带来一个非常纠结很难解开的问题。
基督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用他的宝血为要洗净我们的罪,代我们死,那阿爸父这样做公平吗?
因为我觉得我们和基督耶稣都是他的孩子,就好似两个孩子,一个犯了该死的罪,爸爸却用了他无辜而又圣洁的大儿子给他的罪儿子代赎。我以前觉得这莫大的白白得来的救恩是何等伟大!但是,现在我觉得我这样的认知是极限自私的!不禁反问天父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一个无辜圣洁的大儿子呢?

雪薇长老:
MT好!
我的粗浅理解是:
这是主耶稣自愿的选择,祂愿意顺服父神的计划,把自己的身体献给我们代我们赎罪,以便我们重新回到天父家中。
而上帝制定这个献上自己儿子为祭的计划要承受何等痛苦,祂让亚伯拉罕初尝了一下——祂令亚伯拉罕在摩利亚山上献以撒为祭。
亚伯拉罕在走了三天的路途中一定也经历了痛苦挣扎,但是他知道以撒会复活,他不是永远失去儿子;上帝也知道祂的计划是使耶稣承受痛苦,但是祂会使圣子复活,最终是使子得荣耀的结果。
子愿意荣耀神,以此为荣,胜过祂的肉身所承受的苦难。这是我的理解。
所以,基督们徒们也要背着十字架跟随主,也会受苦,但初代教会圣徒们的价值观是以荣耀神为最高价值与目的,所以才能轻看在世上所受的苦难。
我这两天在深圳见到一位年轻的姊妹,她正在帮助一位受性侵的青少年,并且把这个女孩接到自己家里来帮助她,代替孩子的妈妈照顾她成长。这都是背着十字架跟随主,也是效法基督的榜样跟随主的行为。感谢主![玫瑰][呲牙][合十]

赵晓:
雪薇长老的回复非常好!
“基督的顺服”是基于基督论的一个重要角度。另外,还有两个角度,这三个角度的分析供你一并参考。
一、三位一体的神:不是“父杀子”,而是“神亲自担当”
这是“神论”层面。
三位一体的神在救恩中并非分工对立,而是合而为一的行动:
1、父差遣子(《约翰福音》3:16),
2、子顺服而来(《腓立比书》》2:6-8),
3、圣灵运行其间,引人归信与重生(《约翰福音》3:5;《哥林多前书》12:3)。
所以,十字架不是父亲向儿子施加酷刑,而是神自己在基督里承担罪人该受的刑罚(《以赛亚书》53:4-6;《哥林多后书》5:21),以满足公义,成全慈爱。

二、圣子的顺服与自愿献上:不只是牺牲,更是荣耀
这是“基督论”层面。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曾祷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马太福音》26:39),这不是无奈妥协,而是自由之爱中的顺服。祂不是被迫赴死,而是为了爱而主动舍命(《约翰福音》10:18):
“我来了,是要照你旨意行。”(《希伯来是》10:9)
“祂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希伯来书》12:2)
这对我们启示重大:真正的顺服不是机械执行,而是出于爱与荣耀的参与。当我们愿意效法主的顺服,我们也被邀请进入那荣耀之中(《约翰福音》17章)。

三、人的本位:祂是长兄,我们是蒙恩的弟兄
这是“人论”或“救恩论”层面。
正如你所说的比喻——“父有两个儿子,一个无辜,一个有罪”。但在福音里,我们不是在旁观,而是被真正领入神家的浪子——而那位“代我们死”的圣子,是我们的大哥,是父亲主动赐下的“代价”:
“他使许多弟兄在许多事上与长子相似。”(《罗马书》8:29)
“我往父那里去,是为你们预备地方。”(《约翰福音》14:2)
这提醒我们,救恩不仅是“得赦免”,更是“得儿子的名分”(《加拉太书》4:5-6),从奴仆成为儿女,从敌人成为家人。这是一场家族的复和、爱的回家旅程。
综上所述,耶稣的十字架,不是“神虐待儿子”,而是“三位一体”爱的计划;
不是“儿子被动受害”,而是“子甘愿献上”;
也不是“我不配得却偷得”,而是“我因祂的爱成为弟兄”。
以上这三重视角,呼召我们用敬畏、信心与回应的生命来接受这份救恩,像大儿子耶稣那样,愿意为爱舍己,与神同工,领弟兄回家。希望能解答你的问题,同时祝福到你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