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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也谈“文明无差异,文化有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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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也谈“文明无差异,文化有优劣”

作者:赵晓

好友杜鸿威在《人文中国》上发表大作《文明无差异 文化有优劣》,请我评论,特别是据于基督信仰进行回应:

鸿威兄,读了您的文章《文明无差异 文化有优劣》,真是启发颇深!您从哲学、历史与文化的角度切入,围绕“文明”与“文化”这两个关键概念展开了深刻分析。正如您所言,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关乎人类历史与未来走向的重大课题。

在这里,我想从“文明”与“文化”的定义入手,结合您文章中的论点,从基督信仰的视角进一步展开,期待与您深入对话。

1. “文化”与“文明”的定义:从字根看本质

首先,我们需要厘清“文化”和“文明”这两个概念的本质区分。从古希腊字根来看,“文化”(culture)更多指人和自然的关系,可以用生产力和技术的层面来代表,比如文字、城市、工具等创造。这些都属于人类对自然的“治理”。

而“文明”(civilization),从其字根“civitas”(城市或公民社会)出发,更关乎人和人的关系。文明的本质不在于生产力的高低,而在于人与人之间是否有公平正义的秩序,是否能够避免“人吃人”、“人害人”的掠夺状态。因此,文化是生产力的体现,而文明则是道德与制度的体现。

换句话说,一个社会可以拥有先进的文化(技术),但如果人吃人、弱肉强食的现象盛行,那么它依然不配称为“文明”。

2. 文明的三条底线:从洛克到现代制度

您文章中提到文化的多样性与优劣问题,而我认为“文明”的优劣则可以从其是否具备基本的道德底线来判断。英国政治哲学家洛克指出,真正的文明要以保护以下三项权利为基础:

一是生命权(不杀人、不掠夺他人生命);

二是财产权(不抢夺、不侵占他人财产);

三是自由权(保障思想与行动的基本自由)。

从这个视角看,真正的文明,必须能够通过政治与法律来保障这三条底线。如果权力本身成为掠夺工具,或者社会容忍“人吃人”的现象,那么无论技术多么先进,这样的社会都依然处于未开化的“野蛮状态”,是典型的“前现代文明”社会。

中国历史上,秦制以及后来的专制体系,都表现为一种“权力将人民装进笼子里”的制度设计。在这种模式下,生命权、财产权与自由权被权力随意践踏,导致社会一直停留在文化发达但文明缺失的状态。鲁迅借狂人之口所说的中国历史和文化就是“人吃人”,正是这种权力掠夺模式下文化的真实写照。

3. 诺贝尔经济学奖与现代文明的核心:包容性制度

您的文章中提到文化与制度的互动,我想借用202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观点来补充:真正的文明必须建立在包容性政治与经济制度的基础上。这样的制度有两个特征:

一是排斥掠夺:权力和经济的游戏规则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掠夺与特权。

二是促进创新:社会鼓励个人通过创新而非攫取来创造价值,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这意味着,只有建立起宪政法治民主与市场经济的包容性制度,文明才能真正取代野蛮。没有包容性制度,人类将永远停留在掠夺式发展的循环中,既无法创造持续的增长、真正的繁荣,也无法保护个体的尊严。

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社会多年来始终未能实现现代文明的根本转型,正是因为权力与经济规则的设计,缺乏包容性。换句话说,“人吃人”的文化,是权力与制度对文明的系统性阻碍。

4. 文明的治理:权力与人性都要装进笼子里

您的文章提到文化优劣的历史叙事问题,但我认为,文明的关键并不仅仅在于叙事,而在于如何“治理人的罪”。也因此,真正的文明治理,必须完成以下两个层面的任务:

将罪恶的权力装进笼子里:通过宪政法治与民主制衡,限制权力的滥用。只有当权力被有效监督时,社会才能保障生命权、财产权与自由权。

将罪恶的人性装进笼子里:通过信仰与价值观的内化,限制个人自私、骄傲、贪婪的罪性。真正的自由并非放纵,而是自我约束。

从基督信仰的视角看,这两点是紧密联系的。宪政法治可以在外部限制权力的罪性,但只有基督信仰,才能从内在更新人性,形成真正的道德约束。没有信仰的约束,文明的外壳将随时可能被罪性击穿。

5. 中国的文化与文明:为何“有文化无文明”?

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可以说是辉煌的,但所谓的“文明古国”,以现代标准而言其实是徒有虚名。中国从来都只是一个前现代文明国家,今天亦是。鲁迅的话点明了一个本质问题:中国有文化,却无文明。为什么?

正如前文所述,中国文化的特点在于权力始终凌驾于法律与道德之上,权力将人民装进笼子里,而不是人民将权力装进笼子里。秦制以来,这种“商君书模式”以专制与掠夺为核心,形成了一个“高压但脆弱”的社会:权力不断侵蚀社会资源,人民则通过“互害模式”苟且求生。

而基督信仰所倡导的文明,则恰恰相反:

将罪恶的权力限制在宪政民主的框架内;

通过福音更新人性,使社会成员能够自律、相爱,从而将罪恶的人性也装进笼子里。

因此,中国距离真正的现代文明有多远?恰恰取决于中国人距离基督信仰有多远!

6. 从基督信仰看文明的出路

最后,我想回应您对文化与文明出路的思考。基督信仰为文明的建设提供了两个关键答案:

一是价值根基:福音强调每个人都是按照上帝形象创造的,因而生命、自由与财产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十诫的神定秩序,为文明的三条底线提供了绝对的价值依据。

二是内外治理:基督信仰一方面通过宪政民主限制外部的权力罪性,另一方面通过信仰更新内在的人性罪性。只有当这两方面结合,文明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鸿威兄,您的文章以“文明无差异,文化有优劣”为主题展开了重要的讨论,而从基督信仰看,“文化的优劣”本质上源于人性与制度的堕落,而“文明的实现”则必须建立在包容性制度与福音救赎的双重根基之上。

期待我们能在这些话题上继续探讨,共同挖掘历史与信仰中更深的智慧!

祝好,赵晓

附:

杜鸿威在《人文中国》上发表的《文明无差异 文化有优劣》原文:

文明无差异 文化有优劣

——关于文化无优劣与邓晓芒先生商榷

杜鸿威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篇邓晓芒先生的署名文章《中西哲学为什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别?》,在这篇文章里头我对邓先生的大部分观点颇为赞赏,认为他很有见地。尤其是对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本质差异讲的非常到位。“哲学”这个概念来自西方,在古希腊,它意味着“爱智慧”(Philosophy),也就是对智慧本身的追求和热爱,将智慧本身视为高于一切其他目的的神圣目的。所以当年日本人最初译这个词为“爱知”,后来才从古汉语中拈出一个“哲”字,改译作“哲学”,意思是“智慧之学”,这就是今天我们中国人习惯上所用的译名。虽然后来日本又有人把这个译名改了回去,但中国人一直没有跟着改过来,我们觉得“哲学”这个词用得很顺手,也很容易理解。

中国哲学是智慧之学,西方哲学是爱智慧之学。一字之差,天壤之别。按照我的理解,西方哲学是形而上学,中国哲学是形而下学。前者是对真理的孜孜以求,后者是对智慧的实际应用。智慧之学与爱智慧之学中的智慧二字,字同意不同。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智慧之学中的智慧主要是指的是计谋。就像冯梦龙的《智囊》那样。而爱智慧中的智慧则指的是真理与本源。如果用中国的道术来分,爱智慧属于道的范畴,是本体论的范畴。智慧属于术的范畴。所以,如果严格从古希腊哲学的概念上来讲,中国是没有哲学的,春秋战国时期所谓的九流十家的思想除老庄还有点自然观以外基本讲的都是统治术和伦理等级以及社会秩序。都不属于形而上学的范畴。所以,中国历史上春秋期间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本质就是百家争宠,目标都是为当官而不择手段。百家争鸣的唯一目的就是“学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但是,邓晓芒先生在论述中西文化时的观点我不太认同。他说:“我认为,在一般意义上,历史有进步,文化无优劣。然而,文化虽然无优质文化和劣质文化之分,但在每一具体的历史时期,一种文化总会表现出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因而必须承认有优势文化和劣势文化之别,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此时劣势文化如果不吸收优势文化的长处,努力赶上时代的步伐,就会越来越落后,乃至被淘汰。”与邓晓芒先生持同样观点的还有著名学者秦晖先生。

邓晓芒先生认为:所以,劣势文化不等于劣等文化。那些灭亡了的文化,如埃及、玛雅文化,以及那些至今还处于绝对劣势的文化,如澳洲或非洲土著的文化,也不是劣等文化,更不用说今天处于相对劣势的中华文化了。但在一个文化竞争的时代,如果不看清人类文明的走向,如果劣势文化不努力向优势文化学习,那么历史不会因为你的文化仍然具有多种优良素质而手下留情,让你侥幸逃脱被淘汰的命运。

我认为邓晓芒先生作为一个哲学家提出“历史有进步,文化无优劣”这种观点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正确的说法我认为是“文明无差别,文化有优劣”。

我之所以认为秦晖和邓晓芒提出的文化无优劣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我认为所谓的民族文化就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下长期自然养成的生产生活习惯,这种习惯经过意识形态的加工抽象成的符号系统就是所谓的民族文化。所谓的无优劣应该指的是自然形成的生活习惯无优劣,但是加入意识形态后形成的文化就有优劣之分。

而文明则无高低之分。文明这个词是与现代性联系在一起,是用来概括现代事物的,如资本主义、民族国家建设、工业化生活和民主制度。其实更严格的意义上来说文明与文化无关,它只关乎人道主义精神,这是上帝的意志,现代政治文明中的自由,民主,平等无不与此有关。

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什么是文明,我想用“文明就是人对待人的看法和态度,是否把他人当成和自己一样的人而产生同理心,同情心是区别文明与野蛮的唯一标准”。

所以文明无关乎生产力发展水平,更无关乎物质科技的进步。山顶洞人的一根愈合的腿骨寓意着人类文明的萌芽,而现代金碧辉煌的宫廷里的尔虞我诈、阴谋诡计、血腥屠杀则是赤裸裸的野蛮行径。所以文明与物质发达与否无关,文明只与人类的信仰有关,现代文明诞生于基督教新教信仰。现代来看,普世价值就是文明,普世价值其实并不是人类价值观而是自然法则,上帝法则。追求这种法则的价值观才是普世价值观。

我们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一切发展必然是线性的且连贯的,都会越来越好,其实历史告诉我们:未必!中国文化的巅峰春秋时代的人们会不会想到2600多年后的汉人不仅人人被北方满族强制要求留辫子,而且还要学会下跪,还要跪到一定级别才能自称奴才。罗马共和国时期那些公民会不会想到2500年后科技文化已经进入到了人工智能时代,却有大部分人开始不知道什么是共和什么是法治?古希腊那些仰望星空的哲学家们会不会想到3000年后的人类大部分人又居然回到了没有任何精神寄托只在乎自己的物质收获的直立动物状态?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妇女上班喝着咖啡,她们会不会想到50年后她们的孙女不允许再穿裙子而是被强制要求穿着只露两只眼睛的伊斯兰教袍?而且不允许去学校教堂餐厅和男性共处。人类的物质发展以及科技进步作为一个整体毫无疑问是在不断的发展进步的,因此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人类的思想,人类的文明也是在一路前行的。其实人类的思想和文明很多时候都是在原地踏步,甚至会人为的倒退。上帝为人类创造的自然时空和人类自我通过有组织的洗脑创造的社会时空可以完全被人为割裂。人类的空间可以是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空间,而人类的时间却可以停留甚至倒回到秦始皇时代。所以奥威尔说:谁掌握了过去谁就掌握了现在和未来。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唯一区别就是人类是观念的动物。人类社会的所有进步与落后其实都是人的思想观念的进步与落后造成的,这就是我们需要面对的文化与文明的思考。

所谓的中世纪文明、前现代文明、现代文明,还比如,“新石器文明”“古希腊文明”“古印度文明”“中华文明”等等。这些都是受汤因比的影响,他甚至把不同地域的文化现象称为二十六种文明形态。这是对文明一词的滥用。背离了文明的本意,把文明当成一种不同历史阶段或不同生产力发展阶段的计量单位使用了。文明是属于精神领域的范畴与物质层面没有关系。

而文化无优劣的说法就等同于制度无优劣。因为制度是文化的产物,如果把文化称为土壤,制度就是文化土壤生长出来的大树,制度就是文化在政治领域的抽象表达。不同的土壤生长不同的大树,结出的果子也截然不同,有文明,有野蛮。所以文化这个土壤还是有优劣之分的。就像盐碱地和水浇地一样的优劣迥异。

202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一个国家的繁荣到底是什么决定的?获奖者阿西莫格鲁等人给出的答案是:一个国家的繁荣主要是由政治和经济制度决定的,而不是其他的因素。

关于到底是什么因素决定一个国家的繁荣?一直存在着诸多的争论,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人种决定论,地理决定论,制度决定论,文化决定论。对第一和第二决定论我不认可,尤其是第一个,它们把经济繁荣把文明建立在不可改变的先天因素之上,而忽略了人类的精神因素。属于机械唯物论。地理环境决定论有一定的道理,但犯了归因单一,简单化的错误。存在独断论的臆想和逻辑的滑坡。反证的例子比比皆是,举手可得。我认为对经济是否繁荣产生决定影响的主要是制度和文化决定的双重因素。从历史的横向看制度更明显,更卓有成效。从历史的纵向看文化才是奠定长期繁荣的坚实基础。文化是土壤,制度是这片土壤上长成的树,而经济只是这颗树所结的果实之一。我认为制度其实是文化在政治领域的集中的抽象表达。文化与制度二者相辅相成,文化形成制度,制度反过来又会保护和促进文化中那些有利于这种制度的部分发展。譬如像中国的儒家文化对专制制度有利,所以才会几千年被保护和推崇。但是,地理环境对一个民族的生活生产,习惯起决定作用,而生产,生活习惯又是一个民族文化产生的主要来源。但地理环境并不直接决定制度与经济。而是民族文化中的意识形态那部分起着关键作用。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意识形态就是统治者的意志在文化中的表达。

所以,地理,文化,制度三者之间是一个逻辑链条。单独把其中的一项当成成功或者繁荣的的不二法门都是犯了独断论的臆想错误,也是轻率的同时也违背了逻辑中的充足理由律。其实我认为这四个决定论中间更深刻的思考则来源于文化决定论,文化决定论认为欧洲的理性主义和基督教文化背景决定了为什么只有欧洲诞生了科学,自由,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在文化决定论中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是其中的代表,韦伯研究了新教伦理和现代资本主义的关系,他认为新教中马丁路德的天职观(劳动就是天职是新教里的核心价值观,劳动就是荣耀上帝,努力劳动就能够得到上帝的预定,这种观念让宗教动力转化成日常劳动最终成为一种现代资本主义精神:劳动是荣耀上帝的天职,努力劳动才能得到上帝的救赎)和加尔文提出的得救预定论导致的欧洲人勤奋,节俭观念的产生由此奠定了近代资本主义的精神基础,韦伯的研究之所以在当今世界形成广泛的共识,因为文化决定论逻辑更加严密,论证更加清晰,它比地理决定论和人种决定论甚至制度决定论都有着更深入的归因。为什么同是民主制度的国家,同样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在信仰天主教和信仰基督教新教尤其是达尔文宗的国家在经济发展中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别?

被誉为过去50年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学家,美国哈佛大学的政治学教授《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与《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著作的作者亨廷顿,在其一生中思考了一辈子民主、转型等制度问题,晚年再次回到了“观念的力量”。

他后期的所有著作,关注点几乎都是“文化”这一主题。

在《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一书中,亨廷顿指出:东西方社会在政治、经济、科技上的发展差异,尤其是国家转型路径的差异,最终指向的都是同一条“文化及格线”——是否认同自由、民主、法治等普适文明价值观。

毫无疑问,他坚决否认了“文化无高低”“文化无优劣”的观点,指出了“高等文化对先进制度”的决定性作用:政治偏好、价值认同,以及个人利益的选择。

自亨廷顿逝世后,这一预言一再被验证:发达国家即便因移民风潮、极左政治发生动荡,也很快可以“触底反弹”、重整秩序;而很多发展中国家,即便经济、社会制度有所松动,有所改变,也会因文化、价值观的藩篱,再度回到前现代的社会。

被誉为日本伟大的启蒙家的日本政治学家福泽谕吉也持有相同的观点,他说,一个民族要崛起,要改变三个方面,第一是人心的改变,第二是制度的改变,第三才是器物与经济的改变。这三个方面的顺序,应该先是心灵,再是体制,最后才是经济。把这个顺序颠倒过来,表面上看是捷径,但最后是走不通的。一个真正伟大的民族不在高楼大厦,不在权威讲坛,而在每个有灵魂的生命里。他们的独立思考、自由表达,会形成一种氛围,一步一步蔓延,把越来越多的人包裹在其中,很快就会变成了一场文化运动,就会有一批真正有智慧的精英起来,整个国家就有了希望。

其实,说到底,民族文化的优劣决定了这个民族的制度是否能走向现代政治文明。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标杆,英美之所以成为人类文明的灯塔,就在于它是古希伯莱的圣经文化(信仰文化)以及它的继承者基督教文化完美的融合了古希腊的理性文化以及古罗马的法治与共和文化。为什么美国人享有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自由、机会和繁荣?历史学家拉塞尔·柯克(Russell Kirk)在《美国秩序的根基》一书中,给出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答案:那是因为美国不仅是自由之地和勇敢者的家园,还因为她享有秩序之下的自由(liberty)。这里想要强调的是,这个秩序就是现代人们常说的自发秩序,其实这个秩序是神定秩序,是上帝为人类设计的秩序也可以称为上帝的构建秩序。自发秩序是为了区别人类构建秩序而由哈耶克所作的一种表述。自发秩序或曰神定秩序之下的這个自由根基根深蒂固,它是近三千年前由希伯來人种下的,他们体悟到一种“在上帝之下具有道德目的的存在。”此后古希腊人以他們的哲学和政治自我意识,巩固了这个根基,接著古罗马人用其法律和社会自觉,滋养了這个根基。此根基与基督教对人类责任与希望的理解,以及对人类救赎的理解密不可分,然后与中世纪的习俗、学术和勇气结合在一起。最后,此根基被两項伟大的法律和自由社会实验所丰富,一个发生在伦敦,它是《大宪章》诞生和英国议会的所在地,一个发生在費城,它是美国《独立宣言》及和美国宪法的诞生地。因此可以說柯克的敘述可称为五个城市的故事——耶路撒冷、雅典、罗马、伦敦和费城。

也可以这么说,现代文明诞生于基督教新教文化,而古希腊的理性精神和古罗马的法治精神则是基督教文化飞向现代政治文明的双翼。为什么现代文明只诞生于基督文化之中而没有诞生于其他任何文化当中?这就因为基督教文化是上帝的天启文化,而文明也是上帝赋予人类的天启概念。这个概念有祂的部分虔诚的信徒在美国得以实践并获得巨大的成功成为了人类的灯塔。所以在全世界所有的文化中只有也仅有基督教文化才可以名正言顺的称之为基督教文明(圣经文明)。其他所有的文化现象都还只能称之为文化。譬如儒家文化,伊斯兰文化,佛教文化等等。

通过柯克的叙述我们可以得出一条人类由文化到文明发展的清晰的脉络,通过英国《自由大宪章》以及美国《独立宣言》的颁布,标志着人类终于第一次驯服了权力这头利维坦怪兽。人类政治文明由此诞生。人类文明最宝贵的财富不是科学技术能源进步,也不是浩瀚的文学和艺术。人类经过了两三千年的殚精竭虑,挫之弥坚干成了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那就是实现了对权力的驯服,把权力关进了笼子。人类第一次走出丛林,摆脱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法则,实现了上帝意志下的天赋人权和人与人的平等自由。只有政治文明才能带来人类的其他的文明形式,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明。之所以说“文明无差异,文化有优劣”就是因为文明是上帝赋予我们的概念它只有一个,而文化则是人类自由意志的产物,可以是多样性的。

总之,文化可以多元但文明只有一种,那就是普世价值。人类的所有文化归根结底必须趋向文明才有保留它多元的价值。否则都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而被抛进历史的垃圾堆里。

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基本上是全盘否定但不能全盘抛弃。因为全盘否定是指思想理论方面的,如果不全盘否定就是没有否定就还是辩证法思维。而不能全盘抛弃是指实际操作方面的,事实上也做不到全盘抛弃。全盘抛弃了中国人就不是中国人了。所以,文化可以多元但文明只有一种。所有文化归根结底必须趋向文明才有保留多元的价值。否则非洲女人的割礼,中国女人的小脚都可以是文化多元的借口而得以保留。所有中国传统文化我只认为只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具有现代文明的价值。其他比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强人所难,就是专制思想。这也就是以赛亚柏林所谓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区分。而那些所谓的地方小調、地方戲曲、剪紙、刺秀、水墨畫……等傳統經典这些所传播的内容主要是为专制服务的,尤其是戏曲,中国老百姓的历史知识以及世界观的塑造基本都是由戏曲来完成的。我为什么说要全盘否定?如果不全盘否定就是全盘不否定。依然陷入辩证法诡辩术的圈套。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明显的结论那就是:文明无差异,文化有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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