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立国家能否合并?从川普的“第51州提议”说起
作者:赵晓
白宫,椭圆形办公室。记者尚未离场,川普看着对面的加拿大总理卡尼,突然笑着开口:“你知道我一直在想,加拿大要不要干脆成为我们第51州?”
卡尼没笑,正色回应:“加拿大是非卖品,永远不会出售!”
川普却只回了三个字:“Never say never.”
这是近期美加领导人交锋的一幕。一边是口无遮拦、惯于极限要价的川普,一边是外交场合尽量克制的加拿大总理。看似一句即兴调侃,实则触及了国家结构中最核心的敏感神经:主权是否可以协商?独立国家能否合并?
许多人下意识地一笑而过,觉得荒诞不经。但细细一想:世界历史上,还真有不少主权独立的国家,就是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协商“合并”的。

一、历史上,主权合并并非没有先例
1. 西德与东德统一(1990年)
在冷战结束、东欧剧变的背景下,经济崩溃的东德举行了民主选举,最终以“加入联邦德国”的方式实现统一。虽然两者制度不同,但这一过程可被视为完成民主转型后的和平合并。
2. 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1707年)
两国原为共主联邦,但在1707年通过各自议会表决合并为“大不列颠王国”,是宪政合并的早期范例。
3. 德克萨斯共和国并入美国(1845年)
德克萨斯独立后作为主权共和国,自愿加入美国成为第28州。虽然19世纪尚未有现代民主制度的完善框架,但这个过程仍可视作主权政体通过协商和平合并的典型案例。我曾去过德州首府,看过当年的“德国”国旗,印象深刻。
4. 新加坡与马来西亚(1963年合并,1965年和平分离)
虽未维持长久,但这起合并是通过协商完成的,说明主权间的合并也可能因实践中的不适而调整。
5. 欧盟一体化:主权让渡的“半合并”模式
欧盟并非真正的国家合并,但在贸易、立法、货币、司法等领域,多个民主国家自愿让渡部分主权,以达成制度联动与集体治理,显示出民主制度下“部分整合”的现实路径。

二、国际法视角:合并不是非法,只是复杂
国际法从未禁止两个主权国家自愿合并。只要合并基于民意授权、民主程序、和平协商,且不损害他国利益,就符合法理。
但问题在于:民主制度本身设置了合并的“超级门槛”:
全民公投;
宪法修正;
联邦与地方议会双重批准;
合并方亦需内部立法配合。
这意味着:民主制度虽然允许合并,但绝不会让它轻易发生。

三、经济学视角:合并的账,理论上行,现实中难
经济学家通常赞成“大一统”,会说,合并可以带来诸多好处:
规模经济与市场协同;
统一货币与财政;
制度整合带来治理效率;
避免贸易壁垒和重复监管。
这听起来当然很诱人,但现实却常常撞墙:
制度整合成本极高(税法、社保、医疗、金融监管全面对接);
财政转移带来政治摩擦(富国是否愿意补贴穷地区?);
政治再分配冲突(权力重构牵涉到无数利益博弈);
文化与身份认同冲突(不是简单的“我们+你们”,而是“我们变成谁?”)
因此,现代世界普遍采用的是经济层面的“协议式联动”而非“政治合并”:
北美的USMCA;
欧盟的一体化;
东盟的经贸合作框架。
大家心照不宣:合并风险太高,不如通过合作协议实现合并的好处,绕过合并的代价。

四、开放性结论:合并不是笑话,但也不是日常操作
川普的“第51州”说法,看似荒唐,但并非全无依据。他或许不是在谈现实,而是在“预演一场极端未来”——用一句夸张的设想,去重新定义谈判起点、测试对方心理底线。
历史告诉我们,合并确实可能,但前提是:
巨大的制度危机(如冷战结束);
高度共识的民意支持(如德国统一);
完整的法理程序与对等谈判;
通常还伴随着外部压力或内在动荡。
这不是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但也不能说永远不会发生。它既不是笑话,也不应当被简单斥为不可能。所以,这事脑洞的确大开,但也不能说川普疯了。

赵晓评论:
主权不是神圣不可动的石碑,但也不是交易桌上的筹码。它可以协商,但前提是制度允许、人民愿意、历史时机成熟。
在民主制度下,最重要的在于:合并的合法性不靠谁拍桌子,而靠谁能说服足够多的人打开心扉。
所以,川普说“Never say never”,这话还是成立的。
所以,美加能否“大一统”,关键不是有没有可能,而是是否具备条件。不是谁想并谁;而是是否值得,是否合意,是否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