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普关税大战的宪政博弈:从IEEPA到立法战
——一堂美国宪政与全球贸易重塑的现实博弈课
作者:赵晓
一、前言:一场关税裁决引发的风暴
2025年5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统一10%“对等关税”越权违法,命令政府在10天内撤销命令。
三位法官意见一致,其中一人为里根总统任命,另一人(Timothy M. Reif)甚至是川普本人任命。所以,不可轻言此为党派之争进入法律。
左派主流媒体欢呼“法治胜利”;自由派政客借题发挥;拥川人群感到伤心和受挫;川普政府则以闪电速度上诉。
从川普开始,中文世界就在不断补习美国知识课。眼下,又是一场关于宪政秩序的深层博弈的精彩大课。其背后涉及对美国政治制度、总统权力边界、三权分立原则,以及如何通过制度空隙实现政策目标的精彩现实演绎,值得认真学习和欣赏。

二、征税权与美国宪政结构:总统为“执法者”,非“税吏长”
在美国,征税权不属于总统,而属于国会。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Article I, Section 8):
“国会有权征税、征收关税、规制对外贸易。”
这意味着:
1.总统不可单方面设定、调整关税;
2.总统的一切“征税行为”,都必须依托国会授权的法律框架,如《IEEPA》《贸易法》等;
3.国会即使授权,也往往在条款中设限(如时间限制、适用条件等),避免总统“越权主政”。
换句话说:总统如欲挥舞关税大棒,法理的起点永远是国会赋权。
而司法,具有解释审判的权力。这,正是法院裁定总统不得滥用IEEPA征税的法理基础:征税与国际贸易监管权属于立法机构国会,行政部门必须依据明确授权行事,如果不符法律,则司法有权介入,裁定不合法。
这,也不应该被看作为美国政治的扯皮,而是美国宪政的伟大。动税就是动产权,“私人产权神圣不可侵犯”不是一句口号,必须从宪政法治层面予以保障。

三、川普政府的策略博弈分析:敢赌、会赌、懂得退一步再进两步
那川普团队傻吗?为何在没有国会关税调整的授权下,干了这么一大票?却不曾想在一个法律细节上遭受致命一击?
这,就需要从博弈论的角度来分析了!
川普团队当然不傻,更非“误判法律”,应该是有意为之:即先以IEEPA制造战略突袭,抢占议题、震慑对手、倒逼谈判,形成“先破局、后建制”的战术。
1. 为什么先用IEEPA?
快:无需国会,无需程序,即刻生效;
猛:全球统一税率10%,震撼效果强;
模糊空间:IEEPA关于“国家紧急状态”的定义较为含糊。从历史案例看,通常被用于外交制裁(伊朗、朝鲜)。川普政府试图类比“贸易逆差威胁国家工业”以自证合理,闯关破局;
法律博弈:赌的是法院不敢干预总统的“国家安全判断”。

2. 这是一场宪政层面的“制度博弈”,而非“法律疏忽”
在这场博弈中,川普政府显然有几个筹码:
(1)法律上先发制人;
(2)政治上激化话题,争取基层与产业界支持;
(3)媒体上引发对“建制派司法干预政策”的不满;
(4)组织上已准备好B计划(122条、301条、立法提案)。

四、当前形势研判:法律叫停的是IEEPA,不是整个战略
1.法院裁决了什么?
并非否定总统可征税;
而是认定IEEPA这部法律不适用于“全球统一征税”,因为贸易逆差不等同于“国家紧急状态”。
简言之,法院并没有否定总统“关税战”的权力,只是判定“所依的法”不对。
2.这里要纠正三种错误说法:
“法院夺权干预总统国家安全”:错。法院只是依法审查总统是否在使用国会授权时超越权限。
“这下关税政策死了”:错。总统仍有《贸易法》122条、301条、232条等工具可用。
“地方法院小法官岂可裁决国家大政”:错。CIT虽在曼哈顿,却为联邦法院,是美宪权力体系的正式组成部分,法官由总统提名、参院确认,具司法独立地位。

五、川普当前出招与成功率分析:司法上诉
面对IEEPA关税被判违法、政策受阻的局面,川普政府并未选择后撤,而是以光速启动“司法上诉路线”,力图在法律程序中为政策争取喘息空间、法律正当性与政治动员机会。
1.当前动作:司法上诉 + 暂缓执行
川普政府已经正式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并于5月29日成功取得该法院批准的“暂缓执行令”(stay of judgment),使原本应撤销的10%对等关税政策在上诉期间得以继续实施。
这项操作意味着:
政策得以“续命”,避免立即生效的撤销引发市场动荡;
谈判筹码未丧失,维持对外压力;
舆论主动权可延续,构建“正在被制度打压”的叙事基础。
川普团队还暗示:若联邦巡回法院最终不利,他们将不排除请求最高法院紧急干预。

2.三大战略动机:不是为了赢一场官司,而是布局整盘棋
(1)争取“政策继续执行”的时间窗口
在法院最终裁决前,继续施行10%关税可保持政策惯性与市场秩序;
减缓企业决策的混乱、避免全球供应链突发性调整;
防止中国、欧盟等对手趁判决“空窗期”恢复旧有贸易策略。
(2)寻求上级法院对总统关税权的扩展解释
川普押注保守派主导的联邦上诉法院乃至最高法院,可能更倾向于尊重总统在“国家安全”领域的裁量权;
若法院承认贸易逆差构成“国家紧急状态”,将重塑IEEPA适用边界,为未来更多以安全为名的经济干预铺平道路;
此判例一旦确立,川普即便卸任,其影响亦将深远。
(3)就算败诉,亦可反守为攻
若上诉失败,川普仍可借机宣称“制度拒绝总统保护国家利益”,激发铁锈带、制造业选民对司法与建制派的愤怒;
并以此推动国会立法授权总统“依法征税”,转守为攻,打造“司法限权→国会补权”的政治闭环;
上诉成为一场“输官司、赢政治”的民粹动员资源。

3.胜算分析:赢面不大,但撑得住
程序上,申请上诉与stay属常规操作,已顺利获批;
实体上,翻案难度较大。IEEPA原意用于处理敌对国家威胁或突发事件,将“贸易逆差”认定为“紧急状态”仍属扩张性解释;
即便最高法院保守派居多,但其中如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等人对“总统越权”始终持谨慎立场,不可高估一致性。
综合评估:
争取维持执行令:成功率中等偏高(已初步实现);
彻底推翻CIT裁定:成功率中等偏低,除非司法体系愿意重释“紧急状态”边界。

4.战略定位:司法上诉是一块“必要但非决胜”的拼图
它并非川普政策路线的主线支撑,但能为122条、301条及未来立法赢得宝贵时间与合法性缓冲;
更关键的是,它塑造了一种“正在被压制的总统”的叙事氛围,服务于选民动员、议会立法与对外谈判;
对外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美国的贸易政策没有崩塌,总统仍在主导。”
综上,川普政府的司法上诉不是孤注一掷,而是稳住政策节奏、拖住外部对手、逼出制度回应的战术动作。正如博弈论所言:若不能赢在第一回合,那就拖到对手疲惫之时再出新招——而这,正是川普的拿手好戏。

六、川普政府后续出招与成功率分析:临时顶上 + 谋求立法
司法上诉是川普的第一手“维权之战”,而以下的“三段式推进”,则是在政治与法律双轨并进下的战略部署:
如果川普政府要在法律框架内继续推进其“对等关税”与全球贸易秩序重塑战略,必须采取分阶段、多手段的组合策略。在当前IEEPA被法院叫停的情形下,最现实可行的路径是“三段式推进”:
1.短期:以第122条临时关税措施顶住战术火力
《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赋予总统在“严重国际收支危机”或“国家经济安全风险”下,无需国会批准、无需事前调查,即可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不超过15%的临时关税,最长150天。
这意味着,川普可以迅速恢复此前被法院叫停的10%关税措施,甚至更进一步设定15%的“封顶税率”,以赢得政治上和谈判上的主动时间窗口。此举虽然时效有限,但具备即时生效、高度灵活、舆论有力、市场震撼等多重战术效应。
2.中期:通过第301条对中欧等目标国实施结构性施压
《301条款》是川普总统在其第一任期中对中国发起贸易战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允许美国贸易代表(USTR)针对特定国家的不公平贸易做法(如知识产权侵犯、强制技术转让、市场壁垒等)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对该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此工具启动虽需调查周期(通常6–12个月),但具有法律稳定性强、对目标国家具有针对性、长期施压能力大的特点。川普若要系统性重构中美、欧美贸易关系,301条可作为主要抓手。

3.长期:推动国会立法确立“统一关税机制”的制度化基础
如果川普政府真正想建立一个全球统一税率、对等贸易规则、并具可持续性的经贸新秩序,仅靠总统授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国会立法,建立一部明确授权总统征收对等关税的法案,例如:
-《公平关税法》(Fair Tariff Act)
-《对等贸易授权法》(Reciprocal Trade Authorization Act)
通过这些立法,不仅可以明确授权总统在特定条件下征收对等关税,还可以设置国会监督机制、关税时限复审条款、对WTO谈判的兼容性框架,从而把一个高风险的单边工具转化为制度性谈判杠杆。
在共和党掌控国会两院的情况下,这一方案推进的政治障碍也将显著降低:
(1)议程控制力强:立法排期、委员会审查、表决流程可全线协同运作;
(2)党内共识基础稳固:共和党“川普化”已完成,对华鹰派立场成主流;
(3)政治代价极低:公开反对川普政策将面临选民反噬与党内孤立;
(4)符号化政治收益高:“对等贸易”符合川普选民核心关切,具强大动员力;
(5)法院已出手,倒逼国会回应:立法授权可直接“补权”,避免司法再阻。
换言之,川普要大干一番的话,这不只是“可以做”,而是“现在就是最佳时机”。
综合而言:
短期靠122条顶住火力,中期以301条发动攻势,长期借立法奠定新秩序。
这是川普若要成功重启“关税战”并推动“再造全球贸易规则”必须走的路线图,也是对美国宪政制度与全球谈判现实的清醒应对。

七、对市场与企业的建议:从不确定中建立预期锚点
对全球企业尤其中美欧贸易相关企业而言,建议:
1.战略预判:高强度关税措施不会就此终止,只是换路径实施;
2.紧盯122条与301条动向,提前分析企业所涉税目;
3.重视谈判路径:川普打关税战,最终目的是谈出新协议而非无限关税;
4.对中国企业:不仅要评估出口路径,更要评估“中美脱钩”在战略供应链上的最终冲击;
5.对美国企业:须在“两党博弈-法院干预-政策摇摆”三角中建立稳健合规的策略。

八、结语:川普不是法盲,更非法外狂徒,而是宪政博弈大师
川普不傻更不疯。他不是“毁宪主义者”,而是宪政博弈者:利用宪政结构中的授权空隙、公众情绪、程序漏洞和媒体节奏,构建他的政策推进节奏。
他的目标,当然从来不只是赢一场官司,而是赢下一场“制度优势博弈”。
法律能限制总统的一只手,但政治能解开另一只手;媒体可以放大制度的冲突,但他能借冲突聚拢共识。
这场关税大战,远不只是经贸博弈,更是美国国内一场“宪政秩序 vs 行动主义总统”的较量,也是一堂极佳的“美国宪政+战略博弈”的现实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