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歌》与《诗经》:当爱情诗走进圣殿与庙堂
作者:赵晓
一、两部古典诗的奇迹
当你翻开《圣经》的《雅歌》与中国的《诗经》,你会发现一个惊人的相似:在这两部公认的“经典”中,竟然都充满了爱情的吟唱与情欲的悸动。
《雅歌》:葡萄园中的新娘、橄榄山下的梦境、良人与佳偶亲昵低语……
《诗经》:关关雎鸠、蒹葭苍苍、总角之宴、信誓旦旦……
它们都不是枯燥的律法条文,也不是抽象的教义论证,而是从人类最深的情感出发,书写爱、渴望、失落、等待与团圆。
为什么最圣洁的经典中,要写最世俗的爱情?

二、从人情到天启:《雅歌》中的属灵奥秘
在西方基督教传统中,《雅歌》一直被称为“歌中之歌”,意思是最好的歌。其原因不在于它描写爱情,而在于它以爱情为隐喻,指向更高的真理:
“我属我的良人,我的良人也属我。”(《雅歌》6:3)
对犹太传统而言,这是上帝与以色列的婚约之歌;
对基督徒而言,则是基督与教会的爱恋之歌。
正如保罗在《以弗所书》第5章中所说:
“这是极大的奥秘,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
因此,《雅歌》的爱情不是避开信仰的“软区”,而是进入神学的“核心地带”:
它讲爱的渴慕,好比信徒对主的切慕;
它讲爱的等待,像教会等待主的再来;
它讲爱的委身,正如基督为教会舍己。
爱情是信仰的比喻,婚姻是属灵的剧场。
上帝借着人间之爱,让人理解属天之爱。

三、从男女到君臣:《诗经》中的礼教寓言
与之相对,中国古代的《诗经》,本是百姓口中的“风土小调”。
《关雎》《桃夭》《蒹葭》《氓》……无不是青春男女的欢爱与愁怨。
但到了汉代,《诗经》进入庙堂,被儒家赋予“教化”使命,一切情爱之诗,都要升华为“比兴讽刺”的道德高度:
《关雎》:表淑女之美,后妃之德;
《氓》:表怨男负心,告诫女子慎嫁;
《蒹葭》:表思慕伊人,隐士高风;
《野有蔓草》:表求偶爱情 君子求贤……
这当然是强力的“礼教转译”。诗,不再只是表达真实情感,而是服务于政治伦理与社会规范。
爱情,也不再是爱情,而成为训诫。

四、异曲同工,亦殊途同归?
《雅歌》与《诗经》的寓意化处理,有极大的相似性:
都将“男女之爱”看作某种更高关系的象征;
都试图将人类的“情”纳入神圣或正统的秩序中。
但它们的“出发点”与“归宿”截然不同:一者向上归于天启之爱,一者向内归于人伦之教。
在《雅歌》的寓意理解中,人的地位被尊崇为“新妇”,是被神亲自爱慕、呼唤、欣赏的对象;这是信仰中的高峰:被神所爱,以神为乐。而在《诗经》的伦理解读中,人多为被训诫、被规范的子民,是需要在礼制中学习顺从的后妃或子女。人之为人,不在于被爱,而在于守礼。
因此,《雅歌》把爱情提升为神人关系的象征,是属灵之路的诗性回响;《诗经》则把爱情纳入礼法教化的轨道,是社会之道的审美规范。这两部诗集,恰似两种文明的魂魄:一者渴望神圣的相交,一者建构人间的秩序。两者皆有其美,却通往不同的终点。
简言之,《雅歌》保留了爱情的热度,将其献给神;《诗经》抽离了爱情的热度,将其规训为理。

五、启示与反思:爱情是通往真理的桥,还是被教化的工具?
《雅歌》的神学智慧在于:
它没有否认爱情的激情,而是赋予它神圣的方向。
它告诉我们:
神不是情感的敌人,而是爱情的源头;
信仰并不压抑情感,而是引导、洁净并提升之;
爱不是偶像,而是通向永恒之爱的窗户。
《诗经》的教化传统虽然有其政治与道德功能,但它也提醒我们:
当爱被过度规训,它就会变得空洞;
当诗意被“政治化”,它就不再是人心的语言,而变成政教的工具。
或许,我们需以敬畏的眼光读《雅歌》、以怜惜的眼光读《诗经》——
一者告诉我们:人间之爱美好且可通向神;
一者提醒我们:人间之爱曾被权力所规训。
愿我们不因信仰轻看情感,也不因情感迷失真理。
愿我们在良人之爱中明白神的心,也在诗人的泪中看见人性的光。

